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现有实验室资源的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建立有利于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全面开放、学生为主、形式多样、学科交叉、讲求实效”的原则。学校各实验中心(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均应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在时间和内容上全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第二章 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和形式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包括开放性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课程、学生自拟实验项目、学生科技活动、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等类型。实验室开放采取学生自主选择项目,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第四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和开放性实验课程中的实验项目应是各课程实验大纲项目规定开设的项目和经学校批准开设的项目,并且是学生本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项目作为单一实验项目,时间一般在4学时以内,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研究性实验等类型,并以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研究性实验为主。开放性实验课程由一系列实验项目构成,一般为8~16学时。
第五条 学生自拟实验项目是学生教学计划本专业之外的,由学生进行实验方案设计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学生是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实验项目方案的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进行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第六条 学生科技活动是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自行拟定或指导教师指定科技创新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由教师指导开展实验、发明、制作、论文等活动。
第七条 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是教师将科研成果或科研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与科研相关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第八条 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是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实验室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进行家电维修、标本制作、课件制作、艺术摄影等实践技能训练。
第三章 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第九条 各实验中心(实验室)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特点确定相应的开放内容、范围和形式,制定相应的... |